中國網7月20日訊 據韓國《朝鮮日報》網站7月20日報道,韓國男子欲為朋友捐出腎臟,卻被認定為人體器官買賣而被叫停。
  金永廉(音譯,65歲,忠北堤川市,牧師)因腎衰竭,在過去的8年間一直與疾病作鬥爭。他甚至還患有嚴重的糖尿病,曾幾度經過鬼門關。去年7月,醫生診斷說,“如果不做腎移植手術,就會有生命危險”。但無奈的是,一直沒有捐贈者出現。為了拯救金氏,金氏的朋友金承秀(音譯,64歲)表示願意捐出自己的腎。金承秀是20年來與金永廉一起參加牧師教會活動的牧師。此後,一家大學醫院接下此手術,並將手術日期定在18日。
  可是,金永廉重新燃起的生的希望卻在11日這天提前破滅了。保健福利部器官移植管理中心(以下簡稱移植中心)的通報稱,“兩人的朋友關係存在可疑的地方,所以對於此次手術不予認可。”為此,兩人提交了20年間兩人的合照,以及有堤川市市長、地方選區國會議員簽名的“證明兩人朋友關係的保證書”,甚至還提交了兩人互相參加對方女兒婚禮的名冊和最近6個月以內的通話記錄。但是,移植中心的負責人以“兩人教團不同,不是親屬,朋友關係也無法確認”為由,不予手術許可。
  兩個人的事情在金承秀向‘愛心器官捐贈運動總部’寄來書信之後流傳開來。金氏在信中寫道,“為了朋友,我願意捐出自己身體的一部分,但是這樣的真心卻遭到污衊,我感到非常憤怒”。此外,金氏還氣憤不已地說道,“移植中心只要問一下小區居民們,就可以確認我倆朋友關係是否屬實,但是他們不做任何實地調查,就只知道坐在桌子前說‘不行’”。
  而移植中心的相關負責人則解釋稱,“我們確實只是參考文件和社會福利公司的意見而做出了決定,但是因為我們中心只有一名負責非親屬間器官移植的職員,所以不可能在全國展開實地調查。”
  1999年制定的器官移植法中明確規定,移植中心需審查患者和捐贈者之間的關係之後,決定是否給予手術許可。在出現了經中介人介紹進行器官買賣等社會問題之後,這條規定也隨之出台。根據法律,非親屬關係的患者和捐贈者必須證明兩人之間的‘親密關係和真實性’。但是,因為沒有劃分證據的合理尺度,所以有的人說是‘一起上小學、初中、高中的同學’,有的人說是‘一起生活10幾年的鄰居’,還有的人則給出一些根本不可能得到許可的證詞。愛心器官捐贈運動總部部長樸真鐸(音譯)表示,“應堅決抵制假借器官捐贈而進行器官買賣的行為,但是,為了不讓那些為鄰居捐贈器官的有著崇高精神的人受到傷害,政府有必要對現在的法律進行進一步改善。” (實習編譯 唐肖肖)
(原標題:韓國男子欲為朋友捐腎臟 被認定為器官買賣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fh13fhugu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